重疾险分析重大疾病保险对于心脏类疾病

文章来源:风湿性联合瓣膜病   发布时间:2016-12-12 14:04:21   点击数:
 刘思辰理财室核心主旨:

专业家庭保障规划规划

不代表任何金融机构利益,从客观独立理财室的角度发声。

正文:心脏类疾病保障:

心脏类疾病在重大疾病保险当中,是理赔率第二大的疾病种类(第一大是恶性肿瘤),笔者接下来聊一聊重大疾病保险对于心脏类疾病的保障:

心脏病是目前全球面临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概括来讲,心脏类疾病分为四大类:

1、先天性心脏病:

保险产品不保障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疾病与母亲怀孕早期服药有关,在此不多做讨论。

2、后天性心脏病:

后天性的心脏类疾病是最为高发及常见的,与不良生活方式等众多因素有关,如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等,如条款:

3、风湿性心脏病:

主要由风湿病导致瓣膜病变引起,如条款:

4、肺性心脏病:

主要由支气管-肺组织血管病变所致,如条款:

仅探讨心脏类疾病,市场中所有的成人重疾险中:

(1)急性心肌梗塞;

(2)重大器官移植术(心脏);

(3)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这3种疾病,是必保的,而且疾病定义也完全一致。

而“心脏瓣膜手术”是可选疾病,但一般的重疾险也都会加进去,它的疾病定义也要按国家规定来定义,所有产品完全一样。

原因:在年以前,重大疾病保险的病种定义都是保险公司自行设定,比如同样是保障“急性心肌梗塞”,不同保险公司的理赔条件是不同的,理赔时也产生了很多纠纷,有的公司会定的严重一些,看起来确实快死了才能赔付,阻碍了市场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和规范这一现象,年8月1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规定了25类中国人最为高发的重大疾病,疾病定义都要一致,也就是理赔的标准不能有差异,因此大大减少了理赔纠纷,也改善了把疾病自行定义严重的现象,统一理赔标准功不可没,并让理赔也合理了很多。

补充信息:

必保疾病包括6种: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可选疾病包括19种: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

以上25种疾病的疾病定义必须按照官方标准,如果再增加这25种疾病之外的病种,可以自行定义。

如严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就不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当中,因此不同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就会有所区别:

当然,不在规定当中的疾病定义也不是都有区别,不要看疾病名称,以名称后的定义为准,如肺源性心脏病,一个写了严重,一个没有写,但定义是一样的:

刚才提到的必保的心脏类疾病,属于重大疾病,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病都需要开胸治疗,如果不开胸治疗,就无法得到理赔,那么对于我们的客户(被保险人)来说,怎么解决这个风险呢?

答案:选择含有轻症保障(赔付保额一部分),且轻症保障中,含有非开胸治疗条款的产品,如条款:

附表: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心脏类疾病?

1、冠心病(确诊、支架、搭桥)

2、心肌梗塞

3、重大器官移植术(心脏)

4、心脏瓣膜病(感染性、风湿性)

5、心肌炎、心肌病

6、心脏起搏器

7、肺源性心脏病

赞赏

人赞赏









































北京权威白癜风医院
北京哪治疗白癜风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