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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福建省第六届
冬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
南安市官桥冬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
南安官桥镇敏捷游泳馆举行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年12月24日上午9点在南安官桥镇敏捷游泳馆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单项:
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50米蛙泳、米自由泳、米蛙泳、米浮球救生。
米浮球救生:由2人组队参加,2人年龄相加须80岁及以上(年龄累计每小1岁,加5秒)。器材使用救生浮球(跟屁虫,需自带)。竞赛办法:由两人组成一队。第一棒队员在出发端的水中带好救生浮球,手扶池边做好出发准备。第二棒队员在对面50米处的转身端,下水手扶池边做好接棒准备。当发令员发出出发信号后,第一棒队员出发,游到50米处手触池壁后将救生浮球带交给第二棒队员,第二棒队员接过浮球,须将浮球绳带斜套在肩颈部,蹬离池边往回游进,此时第一棒队员要双手抱浮球打腿(不能划手),两人协力游向终点,以第二棒队员手触池壁为完成比赛。
(二)接力:
8X50米男女混合接力(4蛙4自)、4X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
4X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须至少岁,且至少1名女运动员参赛;8X50米男女混合接力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须至少岁,且至少2名女运动员参赛。各队接力累计年龄每少1岁,成绩加10秒。运动员年龄=-运动员出生年。
(三)表演组:不老松组50米畅游、男女50米结伴游
六、参加办法
(一)男、女各组年龄规定:
1、18-29岁组:(年至年)
2、30-39岁组:(年至年)
3、40-49岁组:(年至年)
4、50-54岁组:(年至年)
5、55-59岁组:(年至年)
6、60-64岁组:(年至年)
7、不老松组:65岁及以上组(年及以前出生者)。
8、每队可报15人(含不老松、男女结伴及参赛人员),其中参赛人员(单项及接力)不超过10名,超出人员按测验处理(不录取名次和计分)。
(二)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七、报名办法
(一)各设区市、县(区)体育局、游泳协会、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和高校。
(二)各年龄组别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出生日期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三)参赛运动员一切费用自理。
(四)各单位每人限报单项2项(不包括米浮球救生)。
(五)各单位米浮球救生限报男、女各1队。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七)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单项报名不足4人(队)的可并组比赛,分别录取。
(三)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时,取消下一名次。
(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并在省游泳协会内部通报批评。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男、女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男女团体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
(三)不老松组游完全程颁发证书。
(四)计分办法
1、男、女各组单项名次得分按9、7、6、5、4、3、2、1记分;接力赛项目前8名按27、21、18、15、12、9、6、3记分。
2、不老松组和男女结伴游,各单位参加人数不限,不计取名次,凡游完50米全程者,每人均得2分,各单位仅计取5人的分数到团体总分。
3、接力比赛如发现运动员年龄、身份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扣该队团体总分20分。
4、团体总分得分:各代表队获得男、女各组单项名次得分及不老松组、男女结伴游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五)最佳人气奖
1、名额:十二支参赛代表队。
2、评选办法:以报名截止日为准,报名参赛的各代表队为最佳人气奖候选队。组委会近期将在福建省游泳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