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保障计划部分项目]■在职职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缴费标准为60元/份(保障期限2年),每人最高可参加3份。被保障人参加后因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12类大病,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缴费标准为5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限参加1份。被保障人参加后发生住院治疗、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治疗等情况,按照标准对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部分领取相应的医疗互助保障金,保障期限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4万元。■在职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缴费标准为36元/份(保障期限2年),每人最高可参加3份。被保障人参加后发生原发性乳腺癌或原发性女性生殖器官癌,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
市总工会的“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你知道可以保障哪些内容吗?本市一些单位组织职工参加了该计划,在发生住院治疗、门诊大病治疗、家庭病床治疗等情况后可按规定领取相应的医疗互助保障金。点击下图了解详情,轻点附图可放大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