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疾病病种范围
(一)原发性高血压(属于高度危险组和极度危险组,经住院治疗者);
(二)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功能不全代偿期,经住院治疗者);
(三)冠心病(经住院治疗者);
(四)脑血管病后遗症(住院治疗后留有后遗症者);
(五)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经住院治疗者);
(六)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经住院治疗者);
(七)结核病(经住院治疗,一年内需连续服药者);
(八)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经住院治疗者);
(九)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经住院治疗者);
(十)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经住院治疗者);
(十一)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需长期药物治疗者);
(十二)慢性阻塞性肺病(经住院治疗者);
(十三)重症帕金森氏病(经住院治疗者);
(十四)慢性心力衰竭(不含肺源性心脏病导致的慢性心力衰竭)(经住院治疗者);
(十五)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经住院治疗者);
(十六)精神疾病;
(十七)风湿性心脏病(经住院治疗者);
(十八)慢性肾小球肾炎(经住院治疗者);
(十九)肾衰竭透析治疗;
(二十)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二十一)恶性肿瘤放、化疗(包括白血病继续化疗者);
(二十二)血友病。
二、特殊疾病补助申请所需资料
参保人员患有上述特殊疾病的,可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向所在区域综合保险所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与申请病种相关的最新资料:
1.二级以上油田定点医疗机构或其它“三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2.原始门诊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3.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4.住院治疗的相关资料,包括病案首页、医嘱、出院小结等;
5.本人两寸免冠照片;
6.加注所在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为现管理单位)意见的《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其中患两种及以上特殊疾病者,可选择主要病种,原则上申请登记病种只限一种。
三、特殊疾病补助的调整
已享受特殊疾病补助的人员因病情变化需调整补助标准的,可持加注所在单位意见的《特殊疾病人员年度补助金额核定表》(一式三份),向所在区域综合保险所提出复诊申请,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复诊和审批。
北京治疗白癜风一般花多少钱专治白癜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