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二、产品特色
一份投入多重保障客户一份投入,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
健康保障全面呵护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版)[以下简称为康宁终身(版)]不仅对40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还对10种特定疾病进行提前给付;
重疾范围行业领先康宁终身(版)全面承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25种重大疾病、其他15种重大疾病以及10种特定疾病,保障范围广泛,行业领先;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针对10种特定疾病,康宁终身(版)提供提前给付基本保险金额20%的特定疾病保障,但给付以一次为限,且以人民币10万为上限;
高残意外尽显关爱公司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不扣除被保险人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尽显人性关爱。
三、保障范围
四十类重大疾病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特定年龄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被保险人年满3周岁
14.特定年龄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被保险人年满3周岁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6.严重心肌病
27.严重重症肌无力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9.严重脊髓灰质炎
30.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32.终末期肺病
33.严重克隆病
34.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5.持续植物人状态
36.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37.严重冠心病
38.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39.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40.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十种特定疾病1.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包含原位癌)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4.特定脑中风后遗症
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6.特定面积Ⅲ度烧伤
7.主动脉介入手术
8.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9.特定年龄视力受损
10.严重头部外伤
四、投保举例
王先生,30岁,投保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版),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元,可获得保障利益如下图:
相知多年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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